
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成:由原来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(973计划)、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(863计划)、国家科技支撑计划、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、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基金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整合而成。
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是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,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、整体自主创新能力的战略性、基础性、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、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,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。
以下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已公布26个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:
1、“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”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
2、“中医药现代化研究”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
3、“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”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
4、“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研究”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
5、“水资源开发利用” 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
6、“深地资源勘查开采” 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
7、“深海关键技术与装备”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
8、“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” 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
9、“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”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
10、“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”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
11、“纳米科技”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
12、“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”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
13、“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”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
14、“变化及应对”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
15、“高性能计算”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
16、“地球观测与导航”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
17、“云计算和大数据”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
18、“重点基础材料技术提升与产业化”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
19、“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”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
20、“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”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
21、“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”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
22、“煤炭清洁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”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
23、“新能源汽车”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
24、“先进轨道交通”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
25、“智能机器人”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
26、“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”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